(二十三)、未吃过的食物
吃素之后,身边亲友常叹道:「有好多美食你试唔到啦。」
的确,吃素似为人生添上几个遗憾,其中之一就是无法知道那些未食过的肉类菜肴味道如何。但且换个角度想想:如果大家新认识了一位爱斯基摩朋友,极力推荐你嚐嚐海豹肉,大家意下如何?泰国朋友推荐的水蛇肉?更甚,食人族朋友推荐的人肉呢?以上种种,或者会有人勇于尝试,但大部份人都会耍手拧头吧?反过来轮到我们向西方人推荐鸡爪、鸭肾、牛舌等华人习以为常的动物内脏呢?还有猫狗等野味?
无论旁人如何落力推荐,相信大部份人都不会觉得海豹肉、水蛇肉是美食,人生在世未试过会造成什么遗憾吧?我们不能接受吃海豹肉、水蛇肉,因为我们觉得它们「很怪」,觉得牠们不是食物,只是野生动物。这种想法不就是从小到大受文化和教育而影响吗?我们被告知猪牛羊鸡鸭鹅是食物,狮子和大象就该在野外行走。因为自己的文化不惯吃企鹅和鳄鱼,牠们就不是食物?到底如何界定什么是食物?
华人饮食习惯烹煮所有食材,某年小蕃薯见到从外国回来放暑假的表姐生吃一根萝卜(不是甘荀,是萝卜),小蕃薯也有点不敢相信:萝卜可以生吃吗?现在回想,这又是受文化影响。大蕃薯以前觉得人类必须吃肉才能生存,部份原因是从小到大的习惯,吃肉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。习惯习惯,当我们习惯某事,就自然不会深入思考。反之而言,长期吃素之后,不管旁人如何绘形绘声,大蕃薯都不会觉得肉类是美食,因为大蕃薯再也不觉得牠们是食物。
我们有什么权利选择猪牛羊鸡鸭鹅做食物?因为狮子老虎等性情兇狠,不易圈养,我们就选择较蠢较好欺负的猪牛羊鸡鸭鹅?常说人类是万物之灵,这样恃强凌弱就是真正的强者吗?真正强者会保护弱小。有些小孩子会把玩昆虫,随意踏死蚂蚁,我们都知道那不等于强大,而是不尊重生命。以生物学角度分析,人类就是云云众生中一种动物,生理构造虽与其动物不同,却离不开类似结构,有头有手脚,有眼有耳有口有鼻,有细胞有基因,只是数量和外貌不同。世上无人似我,别人总与我们有些不同,或是高低肥瘦,或是肤色深浅不一,但这种分别有多大,又可以有多大呢?
(二十四)
「狮子食羚羊,又唔见有人话残忍。」
人与动物之间最重要的分别不在生理,而在思想。正因人类会思考,我们才有分辨是非善恶之心,才自觉比其他动物强大,才自觉配称万物之灵。人类不似动物般只靠本能来活,我们懂得思考,可以用思想改变习惯,甚至可以以思想凌驾本能。当我们破除种种食肉的习惯,吃素这念头就会渐渐注入内心。
云云动物中,只有人类才会为满足口腹之慾而食,其余所有动物只会为生存而进食。狮子猎食出于本能,饱餐后即使羚羊成群而过,牠们只会对猎物视若无睹,静静地走到一旁休息,会猎杀,也是出于自卫。至于大蕃薯呢,在自助餐明明吃了平时的两倍食物,见到侍应端出甜品,怎样都要勉强吃几口,为的不是填肚,而是「好味」。人类只需吃素就能生存,毋须吃肉就能活下去,甚至比吃肉更健康,既然如此,就无必要吃肉啦。
有人认为人类食肉就是作为猎食角色,有助平衡生物数量。在野外环境中,大自然的确需要肉食动物来平衡猎物的数量,可是现代社会的肉类都非出自野外,而是经工厂农场大量生产。跟其他商品一样,供应会随着需求而上升,人类吃肉愈多,工厂农场就多强迫家畜受孕,多想辨法催谷动物生长。换而言之,现在身在工厂农场内受苦的动物是因为我们才会出世,牠们会存在世上,是因为我们要吃肉。如果全人类都吃素、拒穿皮草、拒用出自动物身上的产品的话,工厂农场就再无存在价值,可见工厂农场以外、野外之中根本不用劳烦人类去平衡生物的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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