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十三)、未吃過的食物
吃素之後,身邊親友常嘆道:「有好多美食你試唔到啦。」
的確,吃素似為人生添上幾個遺憾,其中之一就是無法知道那些未食過的肉類菜餚味道如何。但且換個角度想想:如果大家新認識了一位愛斯基摩朋友,極力推薦你嚐嚐海豹肉,大家意下如何?泰國朋友推薦的水蛇肉?更甚,食人族朋友推薦的人肉呢?以上種種,或者會有人勇於嘗試,但大部份人都會耍手擰頭吧?反過來輪到我們向西方人推薦雞爪、鴨腎、牛舌等華人習以為常的動物內臟呢?還有貓狗等野味?
無論旁人如何落力推薦,相信大部份人都不會覺得海豹肉、水蛇肉是美食,人生在世未試過會造成什麼遺憾吧?我們不能接受吃海豹肉、水蛇肉,因為我們覺得它們「很怪」,覺得牠們不是食物,只是野生動物。這種想法不就是從小到大受文化和教育而影響嗎?我們被告知豬牛羊雞鴨鵝是食物,獅子和大象就該在野外行走。因為自己的文化不慣吃企鵝和鱷魚,牠們就不是食物?到底如何界定什麼是食物?
華人飲食習慣烹煮所有食材,某年小蕃薯見到從外國回來放暑假的表姐生吃一根蘿蔔(不是甘荀,是蘿蔔),小蕃薯也有點不敢相信:蘿蔔可以生吃嗎?現在回想,這又是受文化影響。大蕃薯以前覺得人類必須吃肉才能生存,部份原因是從小到大的習慣,吃肉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文化。習慣習慣,當我們習慣某事,就自然不會深入思考。反之而言,長期吃素之後,不管旁人如何繪形繪聲,大蕃薯都不會覺得肉類是美食,因為大蕃薯再也不覺得牠們是食物。
我們有什麼權利選擇豬牛羊雞鴨鵝做食物?因為獅子老虎等性情兇狠,不易圈養,我們就選擇較蠢較好欺負的豬牛羊雞鴨鵝?常說人類是萬物之靈,這樣恃強凌弱就是真正的強者嗎?真正強者會保護弱小。有些小孩子會把玩昆蟲,隨意踏死螞蟻,我們都知道那不等於強大,而是不尊重生命。以生物學角度分析,人類就是云云眾生中一種動物,生理構造雖與其動物不同,卻離不開類似結構,有頭有手腳,有眼有耳有口有鼻,有細胞有基因,只是數量和外貌不同。世上無人似我,別人總與我們有些不同,或是高低肥瘦,或是膚色深淺不一,但這種分別有多大,又可以有多大呢?
(二十四)
「獅子食羚羊,又唔見有人話殘忍。」
人與動物之間最重要的分別不在生理,而在思想。正因人類會思考,我們才有分辨是非善惡之心,才自覺比其他動物強大,才自覺配稱萬物之靈。人類不似動物般只靠本能來活,我們懂得思考,可以用思想改變習慣,甚至可以以思想凌駕本能。當我們破除種種食肉的習慣,吃素這念頭就會漸漸注入內心。
云云動物中,只有人類才會為滿足口腹之慾而食,其餘所有動物只會為生存而進食。獅子獵食出於本能,飽餐後即使羚羊成群而過,牠們只會對獵物視若無睹,靜靜地走到一旁休息,會獵殺,也是出於自衛。至於大蕃薯呢,在自助餐明明吃了平時的兩倍食物,見到侍應端出甜品,怎樣都要勉強吃幾口,為的不是填肚,而是「好味」。人類只需吃素就能生存,毋須吃肉就能活下去,甚至比吃肉更健康,既然如此,就無必要吃肉啦。
有人認為人類食肉就是作為獵食角色,有助平衡生物數量。在野外環境中,大自然的確需要肉食動物來平衡獵物的數量,可是現代社會的肉類都非出自野外,而是經工廠農場大量生產。跟其他商品一樣,供應會隨著需求而上升,人類吃肉愈多,工廠農場就多強迫家畜受孕,多想辨法催谷動物生長。換而言之,現在身在工廠農場內受苦的動物是因為我們才會出世,牠們會存在世上,是因為我們要吃肉。如果全人類都吃素、拒穿皮草、拒用出自動物身上的產品的話,工廠農場就再無存在價值,可見工廠農場以外、野外之中根本不用勞煩人類去平衡生物的數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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