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都是我旧同事。他从小在北非长大,说一口流利的法语。后来三十岁的某一天忽然想改变人生,于是以工程师身份移民到加拿大,在我们公司的满地可(Montreal)分部编写程式。满地可位于加拿大的法语区,鲜少有机会需要用英文。2004年六月的时候公司组织构造改革,阿都被转到温哥华(Vancouver)分部,和我同一层楼办公。
初初见到阿都的时候觉得他很腼腆,不太敢看人的眼睛,说话的时候都会先微笑。
阿都的皮肤很黝黑,睫毛很长。由于他英文的词汇量有限,我们常常拿笔在纸上划图帮助沟通。他常常抱歉的说要我忍受他的英文,感到很过意不去,我倒是觉得没什么,因为英文也不是我的母语,我多少可以比其他人更能明白残缺的英文。后来我们约定他每天都教我一句法文当作答谢。从此每天早上都会听到我蹩脚到爆点的走调法语发音,还有阿都难得的开怀大笑。
我学的都是简单的问候语。早安午安晚安学会后,我开始问他一些食物的发音。当然现在的我已经记不起太多了,唯一有印象的是有次问他桃子怎么念,英文是peach,法文被我念起来却像be-ah-chu。当我用法文说,我喜欢桃子的时候,怎么听都像是,我喜欢…母狗。阿都那天笑到咳嗽兼喘不过气。
话题从食物打开后才知道他也是吃素的。阿都从小就是很虔诚的穆斯林教徒。他告诉我,每天醒来和睡前他都会祈祷,然后每个礼拜五下午他都请半天假,去教堂祈祷,用圣水清洗自己。后来有阵子我在公司做的不是很顺利,他不知道怎么安慰我,就写了个纸条给我,上面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,说他最近每次去教堂都顺便帮我祈祷,希望他的神能听得到他的请求,让我可以快乐一点。
不是不感动的。
卑斯(British Columbia)省内陆的葡萄庄园很有名,有次我去露营的时候带回来几瓶红酒。阿都听了猛摆手,他说谢谢我的好意,可是他不喝酒不抽烟不赌博。我听了睁大眼睛,天,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新好男人吗?问起他有没有女朋友,阿都又很不好意思低下头轻轻笑,说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只会写程式的书呆子的。我提议介绍女孩子给他认识的时候,阿都的脸紧张到发白。然后当我卖力的尝试说服他长达半小时之久后,阿都忽然冒出一句,“小曼我忽然看到我妈妈年轻时候的影子了。”
听了气得我猛捶他好几下。
阿都有很多特别的观念,让我觉得好像他帮我打开了一个窗口,让我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待事物。阿都从来没有买过任何的彩票,或者参加过任何的抽奖。他说那些奖品和奖金都是属于不劳而获的。如果他没有努力的工作,他不能忍受自己平白的接受这些。阿都还说动物都有灵性,我们不应该因为想吃,喜欢吃,眷恋肉的味道而去杀害牠们。他相信血是不干淨的,会污染我们的灵魂。可是他又接受海鲜,因为那是神给予他们合法的美食,只要不过份享用,就都是被允许的。“可是我对海鲜过敏啊!”
阿都说完自己先笑了。
阿都告诉我他最怀念妈妈做的酷司酷司(couscous),那是一种用大麦和小麦粉加水反复搓揉成的小碎米,用慢火蒸熟。阿都说他母亲一般都用胡萝卜,各种荳类,马铃薯,节瓜,橄榄,绿花椰菜,以及其他后花园有的蔬菜,切成小块后,和酷司酷司充份搅拌,淋入素汤汁,小火慢慢蒸好几个小时。吃的时候他都直接用手抓,但他妹妹总笑他野蛮,要他用汤勺。我听他说的口水直流,当晚就买了材料自己尝试。虽然我偷工减料非常严重,但当第一勺酷司酷司入口时,我还是瞇起了眼睛。细小的米粒在口中不安分的释放着浓郁的菜香,吸收了充份的汤汁所以稠稠的,仿彿可以顺着舌头滑下咽喉。但口感十足,每咬一下都能感觉小小的米粒在齿间碎开,轻轻被研磨。
第二天我自豪的和阿都分享,他却说不能轻易接受我的午餐,因为那是属于不劳而获,我快被他打败了。最后我的一勺酷司酷司以五分钱加币成功的售给阿都品尝。他说他也被我打败了。
之后我换了工作,而公司也再一次经历了组织性的改革,阿都又迁回了满地可。
他给我的最后一封email说,每次看到水蜜桃总会想起我微笑的脸颊,粉红粉红的,很甜的感觉。
我回他说,你怎么也开始喜欢母狗了呀?在电脑前我仿彿都看到他被我打败的表情,于是我开心的笑了。
|